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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第一外國語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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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清大化工系博士班第一外國語之畢業標準
78.11.17修正
79.09.17修正
80.10.14修正
81.11.09修正
91.08.12修正
95.10.16修正
97.02.18修正
97.03.10修正
1.本系之第一外國語係指英語。
2.參加托福考試成績達新制(iBT) 65分(含)(相當於CBT之183分(含)或舊制513分(含))以上者,或TOEIC成績達673分者,可以托福或TOEIC成績申請審核。
3.通過外語鑑定考試者,可提出證明資料,向本系申請審核。
4.若選修英語課程,可選修3字頭(含)以上之語文課程4學分,且成績在70分(含)以上,並於修讀4學分完畢後之次一學期初,向本系申請審核。
5.曾在英語系國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從事研究工作達六個月(含)以上者,可提出證明申請審核。
6.本辦法通過後,適用於九十一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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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第一外國語申請書 Application form for First Foreign Langua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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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 | 蔡莉瑩 |
最後修改時間 | 2018-04-10 PM 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