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 2022-09-07
  • 柯夙真

一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1119

1.課程目標:培養並發揚同學們勤勞服務以及愛護系館的精神。

2.實施方式:接受授課教師與服務學習助教之監督,每週定期清潔系館之指定區域。

3.分組:分八組

4.服務時間:111919日至112113

組別

時間

備註

第一組第四組

每週一6:30 pm~

10/10國慶日放假(10/11補課)

第五組第八組

每週四5:30 pm~

 

 

5.清掃區域:

組別

時間

清掃區域

第一組

每週一6:30 pm~

B18教室、B1電梯前、桌球室及走道、樓梯A電梯旁、樓梯B (B1F-1F)

第二組

每週一6:30 pm~

202教室、209教室、210教室

第三組

每週一6:30 pm~

211教室、212教室、216教室、220教室、221教室

第四組

每週一6:30 pm~

一樓系館週遭環境 (包括大門與大門前廣場)、一樓中庭、2F走廊、電梯前磁磚區、陽台

第五組

每週四5:30 pm~

B18教室、B1電梯前、桌球室及走道、樓梯A電梯旁、樓梯B (B1F-1F)

第六組

每週四5:30 pm~

202教室、209教室、210教室

第七組

每週四5:30 pm~

211教室、212教室、216教室、220教室、221教室

第八組

每週四5:30 pm~

一樓系館週遭環境 (包括大門與大門前廣場)、一樓中庭、2F走廊、電梯前磁磚區、陽台

 

6.工作內容:

(1)2F走廊、電梯前磁磚區、樓梯、陽台、中庭:清潔地面(需拖地)、清除垃圾、擦拭窗戶與佈告欄。

(2)教室:清潔地面(需拖地)、擦拭黑板、整理講桌、清除垃圾、擦拭桌面、擦拭窗戶與窗簾、整齊排列桌面、補充粉筆、替換板擦水。

(3)系館週遭環境(包括大門與大門前廣場):清潔地面、清除垃圾、擦拭門窗。

 

7.清掃工具:請向115室領取,或於儲藏室自行領取。

 

8.監督人員:

(1)任課教師 (林育正教授)

(2)服務學習助教9

助教

姓名

實驗室分機

E-mail

第一組

 Mac Cam Hoa

33688

camhoa111@gmail.com

第二組

 Islam Mohamed

Ah,ad Mekhemer

33653

eslammekhemer236@gmail.com

第三組

李偉琳

33623

ericlee2700@gmail.com,

第四組

 何晨瑋

33666

willy20000207@gmail.com

第五組

 吳佳穎

33694

alinaisme1012155@gmail.com

第六組

 蕭朝峻

33650

a0903068042@gmail.com,

第七組

楊堡齊

35720

qwerty880708@gmail.com,

第八組

Pham Huu Dang -

范友燈

33643

phamdangbee@gmail.com,

分組/彙整成績助教

 黃愛齡

35725

elaine89409@gmail.com,

9.成績評核:

(1)每次進行服務學習前均需於202教室集合,並交由助教進行點名。

(2)每次服務學習後,各組助教將根據各組的表現予以評分。待助教檢查合格後,同學方可離開。若檢查未合格或需加強之組別,助教可立即要求改善。若未改善而自行離開之同學,將視為曠課

(3)每次服務學習各組成績需交予彙整成績助教,待統整完畢後送交授課老師備查。

(4)每次成績滿分為100分,總分為每次評分之平均。

(5)每次曠課扣總分20

(6)若無特殊原因或事先請假,遲到30分鐘以上視同曠課。

(7)除公假外,請假超過5次或曠課超過2次以上者,該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計算之。

(8)彙整成績助教會於1/13前將服務情況寄發同學以進行確認,並於1/17前將成績彙整完畢以供同學進行核對。

 

10.服務時數:每人每學期需服務17加簽的同學請和助教另約時間補打掃。事前請假的同學,請填寫書面理由,並交予助教及授課教師簽名後,與助教約時間補打掃。有特殊原因並有證明文件,才能事後請假,否則以曠課論定。

 

11.補打掃的時間為服務學習課程以外之時間,不得與課程時間合併。補掃的區域為:(a) 202教室、209教室、210教室,或是(b) 211教室、212教室、216教室、220教室、221教室為主。工作內容為清潔地面(只需打掃)、擦拭黑板、整理講桌、清除垃圾、擦拭桌面、擦拭窗戶與窗簾、整齊排列桌面、補充粉筆、替換板擦水。

 

12.忘記選課,或是有選課卻忘記打掃之同學,成績將以零分計算。加簽同學請找授課教師分配組別。若欲更換組別,請找人交換,並填寫轉組申請單。

 

13.請假規定如下,若違反規定且未完成請假程序者,當日視同曠課:

(1)若為公假,請出示公假單予以證明。

(2)若為事假,請詳細說明事由,但只能事先請假。

(3)若為病假,請事後出示醫師診斷證明書(以病假當天為限)。病假應於盡速完成請假程序,可由他人代理。若未於成績彙整前(1/17)完成,視同曠課。

 

14.請假單請自行列印。填寫完畢後,送請課程助教以及任課教師簽名核准。

任課教師(環安衛召集人) 林育正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