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獎學金公告:https://reurl.cc/1XzAVp
一、申請資格:
1. 符合本會核定之大學特定科系在校學生(清華化工系在列)。
2. 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學期總平均達八十分且品行優良由校方推薦之學生。
3. 申請人於接受本會獎學金之後,非經本會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助學金,若本會查證重覆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本會將取消得獎資格。
4. 本基金會董監事、主要捐助人及承辦人員之三等親內不得申請。
二、全額獎學金內容:
1. 學雜費。
2. 書籍費。
3. 其他:依實際需求提出個別申請。
三、申請程序
需符合獎學金申請資格,並填寫【健鼎基金會大學組獎學金申請表】,
檢附相關文件,於114/1/27前將資料送至系辦。
1. 申請表
2. 師長推薦信
3. 學生自傳
四、本會作業流程
1. 書面審查:初步審查申請資格。
2. 家庭訪視評估:派專員親自家庭訪視,評估家庭狀況。
3. 召開董事會議決議:由董事會決議每學期得獎名單。
4. 公布得獎名單:寄發得獎通知及電話聯繫得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