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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簡介

    清大化工系暨研究所於1972年成立,原名為工業化學系。1978年清華大學成立高分子研究所,1980年本系由工業化學系改名為化學工程系,並且於1984年與高分子研究所合併。本系所現有專任教師23人,大學部學生約220人,碩士班學生約150人和博士班學生約100人。

  國立清華大學素以民主開放的校風和濃厚的學術研究氣氛聞名於國內。本系對大學部及研究所的課程做了極大的修改,將必修的學分減至最低的程度,並提供各類專修學程;充分尊重每位學生興趣及個性,培養在各方面的專業知識,使學生畢業後能輕易進入各尖端科技領域,做出貢獻。本系教授們的研究範圍亦不自限於傳統的化工方面,而積極擴展至尖端材料、尖端製程、能源與環境、生物技術、高分子科學與工程等與世界先進科技息息相關的項目。

  化工系館有共八層樓近四千坪建築面積,擁有最先進的教學及研究設備。因此,學生可以在良好的環境中上課、做研究、交朋友。同時因本系位於國內尖端科技之核心地帶,和工研院、新竹科學園區及其它各大公、民營公司單位,都有密切合作關係,因此為學生日後生涯之發展提供建立關係網路之良機。

  本系教授的研究成果,獲國內外學術界之高度肯定,教授們獲獎無數,包括國際學會的會士(fellow)、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科技部特約研究員、行政院國家發明獎及傑出科技獎、教育部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學術著作獎、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侯金堆先生文教基金會侯金堆傑出榮譽獎、財團法人徐有庠先生紀念基金會科技講座及有庠科技論文獎、東元獎、台灣化工學會金開英獎、賴再得教授獎等重要榮譽。整體而言,本系教師在各方面表現皆傑出,有36%得過科技部傑出研究獎、35%曾獲清華大學傑出教學獎、23%曾任或現任相關專業學會理事長,二位現任國家講座教授,研究表現不亞於美國前二十名的化工系。本系獲2016/2017QS世界大學排名評為全球化工領域第67名,亦先後獲天下及遠見雜誌評為國內化學工程系第一名。
 

 

 

大學部概況

 

   本系大學部的訓練採取精兵主義,每一年級僅有一班,故擁有全國最佳的教授/學生比例(1:9)。除了清華學生特有的學長/學弟妹制度外,大學部學生各項活動如課程輔導、工廠參觀、化工週及暑期化工營等,皆能透過化工學會的運作與導師/導生的聯繫而順利推動,同時可使師生的關係有更密切而和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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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工程領域的學習內容近年在先進國家有了極大的反省與變動,本系有鑑於此,也對大學部的課程做了極為廣泛和彈性的修改,以擴大學生的學習領域。本系除了訓練學生仍然保有化學工程師特有對工業的總體觀和統盤全局分析整合的能力外,並使學生依個人興趣對各項先進科技有深入的了解和訓練。依據本系學程之規定,本系學生僅需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即可畢業。

 

 

大學部課程分為AB兩大類,A類為必修課程,包括一般性、通識性科目28學分,工學院共同科目30學分,及化工基礎科目包括基礎化學、質能均衡、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化工熱力學、反應工程、程序控制、與程序設計等58學分。B類課程是選修課程,本系並配合興趣及需要將選修課程分類為由淺入深之序列課程,讓學生能有系統地發展自己的興趣。目前特色建議課程包括(a)尖端材料、(b)尖端製程、(c)能源與環境、(d)生物技術、與(e)高分子科學與工程。

 

 

 

 

本系為了促進大學部學生對研究方法的認識,積極鼓勵大三/大四學生選一指導教授進行專題研究,以了解研究工作的門徑。此外,大學部學生亦可依照清華大學特有彈性學程的規定,增修學程、輔系或雙學位。優秀學生除可透過推甄進入本系碩士班,另外也可以申請直攻博士班,繼續深造。
 

 

碩士班概況

  本所碩士生的訓練是著重於如何嚴謹地進行研究、解決問題以及改善其寫作及口頭表達能力。碩士班每年招收新生七十三名(含甄試生),其中一般生七十一名,在職生二名。招生時分甲、乙兩組:甲組限化工系畢業生報考,招生方式分甄試及考試招生,招生考試科目為輸送現象及單元操作、化工熱力學及化學反應工程等二科;乙組限非化工系畢業生報考,全部以甄試招生。本校跨領域分子工程學程碩士班學生,亦可選定本所老師為其指導教授而成為本所碩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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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本所碩士班的同學於入學第一學期第一階段課程退選截止日()之前必須選定指導教授,每位教授可指導一至四名學生。對於選修課程,本所為尊重學生彈性發展,並無任何規定與限制。碩士班需修滿教育部所規定二十四學分,及完成學位論文;而乙組的同學另外需修化工原理I及化工原理II。在進行畢業論文正式口試前六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劃大綱,由其指導教授聘請至少兩位具有助理教授資格以上之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舉行初審口試;初審通過後在畢業前另有正式碩士論文口試,正式口試委員人數35人。口試通過即可畢業,通常修習時間為兩年。
 
 

 

博士班概況

       本所博士生之訓練著重於如何開創問題、組織研究、口頭表達及寫作,以及提升語文能力。博士班每年約招收十八名學生,其中十五名為一般生,三名為在職進修生。凡具有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研究所碩士學位者或同等學力者皆可申請。本所以資料審查成績及口試成績作為博士生入學評定之標準。此外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學業優秀學生並具明顯研究潛力者,亦可申請直攻博士學位。
       
博士班學生入學後除論文(四學分)及書報討論(四學分)外,至少應修十八學分之課程,其中本系課程不得少於九學分;直攻博士者至少應修三十學分,專業課程不得少於二十四學分,其中本系課程不得少於十二學分。博士班學生於第一學年結束前必須選定論文之指導教授,三年內完成資格考試及提出博士論文之研究計劃。 
資格考每年舉行兩次,除了參加考試,也可以修課申請抵免,課程科目有:

 (A) 輸送單操系統:高等輸送現象、輸送現象及單元操作一、輸送現象及單元操作二、化工單操。
 (B) 化工熱力學系統:高等化工熱力學、化工熱力學。
 (C) 化學反應工程系統:高等化學反應工程、化學反應工程。
 (D) 化工原理系統:化工原理一、化工原理二。
 大學部主修化工之博士生需在系統(A)(B)(C)至少通過兩個系統,即在所選的兩個系統中各擇一科目修課; 大學部非化工主修之博士生則需通過系統(D)「化工原理一」及「化工原理二」兩門課程。論文研究計劃由指導教授召集三至五位教授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口試。博士班學生完成論文後由其指導教授召集成立口試委員會,成員至少有五人,其中至少三分之一得為外校委員。博士班學生通過口試並符合教育部之各項規定後即可取得博士學位。

教學研究設備

在教學設備方面,本系有設備完整的單元操作、程序控制、汙染防制及儀器分析實驗室。個人電腦及工作站已成為各研究室普遍的工具,鄰近的國家高速電腦中心提供大型計算所需之超級電腦及軟體,國家同步輻射中心則可提供材料分析所需之大型研究設備。


本系教授研究範圍廣泛,各項先進研究設備極多,茲列舉部分價值在新台幣五00萬元以上的儀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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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遂式顯微鏡原子力顯微鏡UHV-STM, UHV-A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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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物質分析型顯微鏡JEM-2100(HT) 200KV Electron Microsc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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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發射掃描式電子顯微鏡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