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下學期碩士班論文初審考試(4/30前)
論文初審考試辦法及申請書:https://reurl.cc/e8dy67
申請書請於初審口試一周前送至系辦公室,並附上修課證明(由系統上印即可,有科號、學分及分數,並用螢光筆標示已修及格且可計入畢業學分之科目),若系辦審核無誤將不另行通知,初審口試後將評分表送回即可。
※如欲以教授個人經費支付口試費,請準備下列資料:(柯小姐,分機33612)
【口試前】
1、和指導教授確認是否支付口試費,並簽署教授同意文件。
2、請每位口委填寫領據、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填寫的地方以黃底標示),並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存摺封面)。若校外口委先前已有填過匯款同意書,可不用檢附,但核銷過程需補件時,會請學生再聯絡口委。
【口試後】
將 『教授同意文件/口試費領據/匯款同意書/存摺封面』送至系辦公室外收件盒(發票/收據),款項由學校報帳程序歸還實驗室墊款人。
110學年度下學期碩士班論文初審考試(4/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