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資料請參考全球處公告
【交換計畫】2027秋/2028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地區)開放申請
關於 2027秋/2028春開放交換之姊妹校列表及交換名額
請參考:
全球處網站-海外交換計劃姊妹校列表
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海外交換計畫學校一覽表
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 學士班二(含)年級以上/碩士班一(含)年級以上/博士班一(含)年級以上,申請及出國期 間皆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身份(學位)一致。
- 學業成績: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平均達GPA3.20或班級前50%以上,欲申請獎學金者,平均GPA需達3.40或班級前20%以上。
- 語言能力證明 (請繳交影本,不收正本):
申請時程:
2027秋/2028春交換計劃申請期程: 115/10/07(三)前將資料送至系辦
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
- 書面申請資料(表):至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交換計畫之「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國立清華大學2027秋2028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勿手寫)。
- 線上申請資料(表):登入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連結請參考海外交換計畫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不含志願序)並按「送出」。完成後,將申請表以 A4 紙列印。
- 於申請截止日下午4:00前,將填寫列印的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資料繳交至所屬系所(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第二階段 :
收到院排序通知後,第一次志願選填,於115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下午4:00前,再次登入【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最多可填寫 10 所志願)並按「送出」(無需印出紙本)。第二次志願選填,將於11月中旬寄信通知同學。
- 校內甄選審查標準及分發志願原則:
- 審查標準:審查共分為系所審查、院級審查及校級審查,共三階段。審查委員將依據申請者的申請資料、學業成績等進行評比。
- 志願分發標準:
- 分發將依志願順序進行。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選填熱門學校(選填人數達到或超過該校交換名額),後續志願應避免再次選填熱門學校,以降低落榜並進行二次分發的風險。
- 請特別注意:同學在線上選填志願並送出後,將無法更改志願順序。如志願序相同且多人選填同一學校,分發時將以評比成績優劣及領域平衡為主要考量,未能分發至該志願者,將自動列入次一志願進行分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