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1/26收件截止)

  • 2022-01-17
  • 洛彤
111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

全球處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21593,r8950.php?Lang=zh-tw


一、申請日期:本案經系所初審後由院複審各院彙整後送全球事務處全球移動力組,教育部預計於5月底前公告獲獎名單及補助金額。

二、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地方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者。
  2. 本校在學大學部及研究生皆可申請(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研修完畢後須返校取得學位。在校學業成績優異(前一學年GPA3.4以上/以每系所班前20%為原則)且須具備本校規定之外語檢定考試成績。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外語能力標準表(參考資料1)並不得同時領取政府其他出國研修獎學金。
  3. 必須在國外(不含大陸、港澳地區)研修學校修讀學分《大學部學生每學期至少修讀3門專業課程;研究生每學期至少修讀1門研究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交換生研修期程不得少於1學期,以1年為限。
  4. 申請人提出學費、生活費及來回機票費需求,最高可獲教育部全額補助。


三、研修機構及辦法:

  1. 以本校簽訂姊妹校者為主(不含大陸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名額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或來信出國交換計畫承辦人,麥小姐: ccmai@mx.nthu.edu.tw
  2. 國立清華大學學海惜珠計畫甄選辦法,除在校成績依教育部規定外(每系所班級前20%為原則),其餘皆請參考本校[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辦法]及[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獎學金辦法](參考資料2、3、6)


四、研修學校及期程:

  1. 請有意申請者於111年1月21日(五)前務必來信洽承辦人確認各校之名額及期程是否可選填,未與承辦人確認則自行選填者,若該校已無名額或合約到期將造成無法交換之結果請自行負責,選定學校後一經本校推薦即無法更改交換,違者須自行負責。
  2. 建議就讀期程為111學年秋季班一學期(9月-隔年2月)或一學年(9月至隔年6月)/111學年春季班一學期(2月-6月),如欲就讀111學年春季班一學期者,也請務必與承辦人確認志願選填欄位。若為校內2022秋/2023春出國交換生通過者,也請來信通知承辦人欲申請學海惜珠獎學金。出國交換計畫承辦人,麥小姐: ccmai@mx.nthu.edu.tw


五、欲申請之學生注意事項:
請詳閱全球處公告,本系收件截止日為111年1月26日(三)送至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