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轉系、所申請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 Changing Major in Academic Year 2020


(一) 申請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後將紙本印出
(系統於5月19日開放)
南大校區學生(105學年度前入學)請至下列網址下載申請表:
(二) 學士班:送請原就讀學系、院學士班主任及導師簽註意見。
(三) 研究生:送請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指導教授及主管簽章。
(五) 請於6月16日前將轉系所申請表送達註冊組辦公室,學士班審查資料送達欲申請的各學系、院學士班辦公室,逾期不受理。
(南大校區學生請將申請表送至南大校區註冊組辦公室)。

1、自103學年度取消各學系(院學士班)轉系(組、院學士班)審查標準。
2、不得申請轉系之身份:
(1) | 依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核准轉入本校就讀者,不得申請轉系、組、院學士班。 |
(2) | 依離島生資格入學者,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
(3) | 依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之公費生。 |
(4) | 依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規定入學者。 |
3、陸生轉系(所)以入學至申請轉系(所)期間,各學年度曾經教育部核定本校得招收陸生之院系所、學位學程為限。
4、轉系(所)核准名單將於8月下旬於本校註冊組網頁公告,因轉系(所)前後學雜費(基數)可能不同,請先暫緩繳納下學期學雜費(基數),待核准名單公告及註冊組通知後再行繳費。

1、學士班轉系(組、院學士班)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註冊組網頁:http://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133.php
3、校本部及南大校區互轉說明,請參考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