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初審考試辦法及申請書:https://reurl.cc/e8dy67
- 申請書請於初審口試一周前送至系辦公室外收件盒,並附上修課證明(由系統上印即可,有科號、學分及分數,並用螢光筆標示已修及格且可計入畢業學分之科目),若系辦審核無誤將不另行通知,初審口試後將評分表送回即可。
- 請務必列印申請書中的公告,填列後至系辦蓋系章,自行張貼於電梯前公告板(依規定未公告者視同無效口試)。
※如欲以教授個人經費支付口試費,請準備下列資料:
(承辦人員:柯小姐,分機33612)(檔案可由下方連結下載)
1、和指導教授確認是否支付口試費,並簽署教授同意文件。
2、請每位口委填寫領據,非清大老師請多填寫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並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存摺封面),填寫的地方於附件黃底標示(假如同1天同1位口委審查同實驗室之多位學生,可填寫於同1張領據)。若校外口委先前已有填過匯款同意書,可不用檢附,但核銷過程需補件時,會請學生再聯絡口委。
3、【口試後】將 『教授同意文件/口委簽名領據/校外口委提供的匯款同意書及存摺封面』送至系辦公室外收件盒(發票/收據),款項由學校報帳程序歸還實驗室墊款人或核銷後清大匯款給口委(領據右上欄位請勾選)。
【停車事宜】
論文初審不提供委員停車券。
如需停車劵,可與指導教授確認是否能協助提供。
若指導教授無停車劵可提供,但仍欲禮遇委員,請學生自行提前至駐警隊購買,或於委員離校時協助掃描 QRCODE 代為繳費。